规划主要从生产和市场两方面入手,坚持政府调节和市场调控相结合,实现供求关系的基本平衡。
一是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。规模化水平提高了,保障稳定供给的产业基础就稳固了,同时可更好地避免散养户发展的盲目性,减少一哄而上、一哄而下的现象。规划从标准化示范创建、加大政策扶持等多方面支持规模养殖发展。
二是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。通过加大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力度、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和发展农民营销合作组织等途径,大力推进产业化经营,提高组织化程度,促进产销衔接。
三是加强监测预警。加强生猪市场、屠宰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,强化生产和价格动态监测分析,发布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信息。加强形势分析研判,及时发布预警信息,引导养殖场户科学调整生产结构,稳定市场心理预期。
四是推动扩大生猪价格保险试点,降低生猪养殖风险,稳定养殖收益。 |